(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涉及根据特定授权发行新股份的贷款资本化之关连交易)
兹提述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的公告。原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内容包括贷款资本化协议、贷款结算、资本化股份配发及发行、特定授权及相关交易详情,以及独立董事会致独立股东的建议函、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和股东特别大会的召开通知。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部分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柳永坦先生及代斌友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孔展鹏先生、杜洁雯女士及魏嘉女士。本公告由董事会主席柳永坦先生签署,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卡加利)及2025年11月28日(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