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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新能源(03395.HK):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涉及根据特定授权发行新股份的贷款资本化之关连交易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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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涉及根据特定授权发行新股份的贷款资本化之关连交易)

兹提述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的公告。原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内容包括贷款资本化协议、贷款结算、资本化股份配发及发行、特定授权及相关交易详情,以及独立董事会致独立股东的建议函、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和股东特别大会的召开通知。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部分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柳永坦先生及代斌友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孔展鹏先生、杜洁雯女士及魏嘉女士。本公告由董事会主席柳永坦先生签署,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卡加利)及2025年11月28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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