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公司应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等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