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定本制度。明确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范围涵盖交易事项、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规定信息报告程序,要求知悉信息后立即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判断与披露。明确责任主体及未及时上报的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