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及操作规则。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即为可投票总数,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若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影响当选名额,需进行再次投票。实施细则还规定了计票、当选原则及与其他法规冲突时的处理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