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聘请国金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机构外,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