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草案,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交易进程备忘录。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标的公司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等程序。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