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明确股东权利公开征集的主体资格、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禁止有偿征集,要求征集过程诚实守信,不得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行为。征集人须依法披露必要信息,公司需配合信息披露并提供接收渠道。细则对表决权、提案权的征集程序、授权委托、撤销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