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创新奇智(02121.HK):有关收购目标公司 - 51%股权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协议及有关2024年年报之补充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有关收购目标公司 - 51%股权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协议及有关2024年年报之补充公告)

创新奇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协议及2024年年报补充公告。就收购浩亚奇智(上海)51%股权的交易,经协商将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回款统计日修订为2025年9月30日,并相应调整付款安排。根据修订后数据,目标公司一2024年营业收入为33,254.6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793.59万元,业绩完成率为100%,公司将支付卖方一合计2,550万元作为2024年度调整后股份转让款。对于青岛奥利普奇智,2024年回款统计日为2025年6月30日,营业收入为21,543.48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664.98万元,业绩完成率为96.67%,公司将支付卖方二合计1,972.07万元。此外,集团因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及行业竞争加剧,对浩亚奇智(上海)、上海罗盘、深圳慧眼计提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8亿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新奇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