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邦护卫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前需推举计票监票人,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