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卢元方、李纬、陈家茂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价格为47,070万元,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至202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5,723.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