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合计持股比例由22.65%变为22.42%,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