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程序。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公司制度及劳动合同执行。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司文件资料,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3年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