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定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执行与监督。如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将限期清偿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对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