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用于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7亿元,前期临时补流资金已按期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