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更正版))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应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建立长效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需定期监控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在年度审计中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该说明。如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应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