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及 (2) 建议撤销恒生银行股份的上市地位之月度进展情况)
本公告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亚太)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恒生银行的月度进展情况更新。公告指出,继2025年10月9日及10月30日的联合公告后,相关方正在编制和审订计划文件内容,并筹备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召开法院会议以审议私有化计划。计划文件预计于2025年12月17日或之前寄发,详细时间表将随计划文件一并公布。公告提醒,私有化建议须在所有条件于最终截止日期前达成或获豁免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对待证券买卖。后续将根据收购守则、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就进展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