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任免程序、决策流程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