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通知。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