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