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对外担保、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达到规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