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