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