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修订稿))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并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参与相关会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期则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