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导致重大差错的追责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大股东等。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对责任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并可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