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织和行为规范,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在部分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提案需属董事会职权范围,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档案管理均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