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