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程序。明确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须确定新人选。规定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公司对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可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