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交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公告,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保证会议连续进行,形成最终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