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推荐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指派张现、杜惠东为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