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临时提案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表决程序要求规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需完整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