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
公司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评估职能。明确委员任职资格,要求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新增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前置审议职责,包括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完善委员会履职保障机制,赋予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股东会、监督董事及高管等职权,并细化会议召开、回避表决等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