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正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