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绩效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或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应回避。委员会决策程序、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考评程序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