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责任及义务等内容。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未尽义务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