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