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审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不少于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须过半数,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设主席1名,须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外聘核数师的聘任、薪酬、独立性及审计程序进行监督;审阅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督促整改;确保员工举报机制健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履职情况需按规定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