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华))
宋华声明被提名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保证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过处罚或存在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