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6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2025年11月25日,UBS AG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新奥天然气普通股共计477,400股,总金额约9,975,848.08元人民币;卖出共计1,248,700股,总金额约25,849,631.01元人民币。此外,因参照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交易,且相关证券占比低于1%,买入4,800股,金额99,147.00元人民币。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涉及证券为新奥天然气A股。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