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8.46%减少至17.9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本次变动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2025年10月10日因H股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由2,965,692,554股增至2,983,757,155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8.35%;二是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827,898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40%。减持主体包括G&C系列及多个嘉兴、上海地区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方合规执行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