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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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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自查期间为2023年4月8日至2025年10月24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中金公司在此期间存在买卖维信诺股票行为,均已出具承诺或说明,确认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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