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6612号,裁定驳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案源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此前一审、二审均已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作为再审被申请人,不产生新的清偿或赔付义务,前期未计提预计负债,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未来损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