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得存在禁止性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履职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