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中信国际电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股东可据此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11时正在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6楼会议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其续会。本次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根据中信银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信银行(国际)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信财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中信财务(国际)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提供存款服务,相关服务须受制于2025年11月27日致股东通函中所载的建议存款服务年度上限。股东可在代表委任表格中对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或注明具体投票数目。若无明确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该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并连同授权文件于大会举行前不少于48小时(不含公众假期)送交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