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或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委托理财行为,强调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额度超过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的须董事会审议,超过50%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审计中心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