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报告义务人,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需披露的情形,并规定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