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董事会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方式,重大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于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