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公司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和智能切割设备技改项目。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