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鞍股份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行使审议公司战略规划、投资方案、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形成议案后报董事会审议。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