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鞍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联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任职禁止情形。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保密义务等,并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解聘情形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