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刘宇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该职务后,刘宇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需披露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